X

TBN CC #: 5146344
公佈日期 : 2025/11/2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採購案號 : 5461400190
採購名稱 : 微電網保護系統硬體迴路驗證設備1套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2133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93,82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61400190
採購名稱:微電網保護系統硬體迴路驗證設備1套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先生,如有採購規範問題,請洽詢洪先生先生(02)80782550
連絡人電話:(02)23601367
傳真號碼:(02)236496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9
開標日期:2025/1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39,500 元
Email:u62157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9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990,000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議比減價等程序進行,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本所將電話通知該廠商於開標後5分鐘內到場,如該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6.本項設備不接受中國大陸品牌或該地區製造之產品。 7.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時檢附),聲明書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8.請檢附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已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9.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時檢附),如廠商利用主管機關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者,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請依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部分文件置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11.本案業於114年10月27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比、議價。 12.全數驗收合格後,收取保固保證金(不含稅)25,000元,待契約標的全數保固期滿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包括法院扣押等情事)後,本所無息發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9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990,000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議比減價等程序進行,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本所將電話通知該廠商於開標後5分鐘內到場,如該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6.本項設備不接受中國大陸品牌或該地區製造之產品。 7.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時檢附),聲明書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8.請檢附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已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9.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時檢附),如廠商利用主管機關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者,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請依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部分文件置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11.本案業於114年10月27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比、議價。 12.全數驗收合格後,收取保固保證金(不含稅)25,000元,待契約標的全數保固期滿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包括法院扣押等情事)後,本所無息發還。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