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5784
公佈日期 : 2025/11/24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048
採購名稱 : 「土庫鎮石廟、崙內等周邊里鄰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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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6078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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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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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48
採購名稱:「土庫鎮石廟、崙內等周邊里鄰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機關地址:633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建設課-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5)6623211#274
傳真號碼:(05)66232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7
開標日期:2025/10/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9,655 元
Email:yl55000328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顧問公司或法人: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4.10.15更正)上傳之招標文件新增「補充說明書」
1. 本案為固定費率決標,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玖拾貳決標(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九條)。
2.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將通知該廠商限期20分鐘內到場,經通知後未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棄權。
通知方式:依據外標封上之廠商電話號碼撥打2次(第1次未接通後,等待5分鐘後再撥打第2次),如有數個電話號碼,除優先撥打手機號碼外,由機關任意選擇1個號碼撥打。
期限規定:接通後通知上述事項,結束通話後20分鐘。
參考電信商語音信箱預設時數,響鈴超過30秒仍未接通,視為已通知並超過期限。廠商未填寫或填寫錯誤而無法通知,視為已通知並超過期限。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6. 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7. 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者,為不合格標。
8. 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9. 投標廠商以郵寄方式遞送投標文件時,需特別注意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內前送達機關指定地點,前項所指投標時間非為投遞時間,廠商或郵局因投遞時間延誤,造成投標文件無法於截止投標時間內送達,廠商需自負無法參予投標之責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4.10.15更正)上傳之招標文件新增「補充說明書」
1. 本案為固定費率決標,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玖拾貳決標(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九條)。
2.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將通知該廠商限期20分鐘內到場,經通知後未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棄權。
通知方式:依據外標封上之廠商電話號碼撥打2次(第1次未接通後,等待5分鐘後再撥打第2次),如有數個電話號碼,除優先撥打手機號碼外,由機關任意選擇1個號碼撥打。
期限規定:接通後通知上述事項,結束通話後20分鐘。
參考電信商語音信箱預設時數,響鈴超過30秒仍未接通,視為已通知並超過期限。廠商未填寫或填寫錯誤而無法通知,視為已通知並超過期限。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6. 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7. 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者,為不合格標。
8. 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9. 投標廠商以郵寄方式遞送投標文件時,需特別注意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內前送達機關指定地點,前項所指投標時間非為投遞時間,廠商或郵局因投遞時間延誤,造成投標文件無法於截止投標時間內送達,廠商需自負無法參予投標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