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5768
公佈日期 : 2025/11/2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801400106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度大潭發電廠循環水取水道維護作業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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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49016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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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7,115,5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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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801400106
採購名稱:114~115年度大潭發電廠循環水取水道維護作業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佩螢
連絡人電話:(03)4733777#2911
傳真號碼:(03)473708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7
開標日期:2025/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8,250,000 元
Email:u46055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三、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401010疏濬業」。
四、如營業項目僅「綜合營造業(E101011)」,應另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當年度「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
五、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港區水域或碼頭船席清淤相關工作之工程或勞務契約,其累計清淤數量不低於15萬立方公尺,須附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465,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465,000,0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機械一組 張敏軒電話:(03)4733777轉234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三條:
(一)、自大潭發電廠(以下簡稱甲方)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未稅)百分之90(含)以上時,得經甲方書面通知承攬商(以下簡稱乙方)提出竣工報告表辦理竣工結算。
(二)、本案主要分為二項工作:
1.第一項「水域浚挖及遠運作業」:乙方依甲方開立之工作通知單(附件15)工作指定起始日起(預計115年3月)180日曆天內完成進水口清淤工作,完成進水口清淤工作係指累計執行量150,000立方公尺(原則150,000立方公尺,實際仍依工作前水深測量測定為準)百分之90以上時或進水灣清淤範圍深度達指定深度(EL.-9.0m±0.5m)。
2.第二項「取水道維護作業」:乙方依甲方開立之工作通知單(附件15)於工作指定起始日起至工作指定完工日前執行進水口維護工作。
(三)、如甲方因政策變更或特殊情形(如民情影響、海象因素…等)致須中止工作時,甲方得通知乙方協商停工或終止本契約。
11.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3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465,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465,000,0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機械一組 張敏軒電話:(03)4733777轉234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三條:
(一)、自大潭發電廠(以下簡稱甲方)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未稅)百分之90(含)以上時,得經甲方書面通知承攬商(以下簡稱乙方)提出竣工報告表辦理竣工結算。
(二)、本案主要分為二項工作:
1.第一項「水域浚挖及遠運作業」:乙方依甲方開立之工作通知單(附件15)工作指定起始日起(預計115年3月)180日曆天內完成進水口清淤工作,完成進水口清淤工作係指累計執行量150,000立方公尺(原則150,000立方公尺,實際仍依工作前水深測量測定為準)百分之90以上時或進水灣清淤範圍深度達指定深度(EL.-9.0m±0.5m)。
2.第二項「取水道維護作業」:乙方依甲方開立之工作通知單(附件15)於工作指定起始日起至工作指定完工日前執行進水口維護工作。
(三)、如甲方因政策變更或特殊情形(如民情影響、海象因素…等)致須中止工作時,甲方得通知乙方協商停工或終止本契約。
11.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