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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4691
公佈日期 : 2025/11/21
採購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HLD1141027
採購名稱 : 【院長宿舍圍籬修繕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00793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LD1141027
採購名稱:【院長宿舍圍籬修繕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蘇漢文
連絡人電話:(03)8225144#223
傳真號碼:(03)82239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8
開標日期:2025/11/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4,056 元
Email:hldoffd@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為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相關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依行政院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5.廠商負責人如於本案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場或到場之代理人未出具授權書,為踐行通知程序,經機關以電話通知確認(作成公務電話紀錄)投標廠商表示無法於機關通知時間內到場或未及於機關通知時間內出具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議價、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之權益。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致本機關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致本機關停止上班,或因截止投標、收件時間延長,而有無法如期開標情形時,開標時間將由本機關另行公告於本院外部網站或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為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相關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依行政院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5.廠商負責人如於本案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場或到場之代理人未出具授權書,為踐行通知程序,經機關以電話通知確認(作成公務電話紀錄)投標廠商表示無法於機關通知時間內到場或未及於機關通知時間內出具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議價、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之權益。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致本機關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致本機關停止上班,或因截止投標、收件時間延長,而有無法如期開標情形時,開標時間將由本機關另行公告於本院外部網站或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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