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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4203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14TNAHC16
採購名稱 : 114年農科大樓電力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Q10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3,89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TNAHC16
採購名稱:114年農科大樓電力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朝勇
連絡人電話:(06)2338501#407
傳真號碼:(06)23395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0
開標日期:2025/11/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5,850 元
Email:anubison@gm.tntcsh.tn.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格審查文件應檢附: (1)合法設立之電機技師事務所,應繳執業執照;或技術顧問機構,且所聘技師為上開科別,並係於該機構執業,應繳執業執照及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應繳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應分別出具)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6)標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7)切結書1正本 (8)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0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標當日審查資格後,評審會議簡報時間另行通知,評審會議結束後,會議記錄及結果奉核准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並簽請鈞長或其授權人員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如作業時間允許,是日即辦理議價程序,請投標廠商事先規劃簡報人力及製作簡報,並請攜帶投標文件之印章(公司大小章),若不便攜出請先填具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攜帶行使代理權之印章。 2.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 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4.本案總工程經費為新臺幣260萬0,135元。(含設計監造費與空污費等,詳經費概算表) 5.於農科大樓新設空調電力迴路,改善用電安全及穩定性。 6.若有意投標之廠商有任何問題,於公開招標階段之上班時段,可電話或親至現場洽詢。 06-233-8501 # 401施主任 06-233-8501 # 407黃技士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標當日審查資格後,評審會議簡報時間另行通知,評審會議結束後,會議記錄及結果奉核准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並簽請鈞長或其授權人員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如作業時間允許,是日即辦理議價程序,請投標廠商事先規劃簡報人力及製作簡報,並請攜帶投標文件之印章(公司大小章),若不便攜出請先填具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攜帶行使代理權之印章。 2.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 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4.本案總工程經費為新臺幣260萬0,135元。(含設計監造費與空污費等,詳經費概算表) 5.於農科大樓新設空調電力迴路,改善用電安全及穩定性。 6.若有意投標之廠商有任何問題,於公開招標階段之上班時段,可電話或親至現場洽詢。 06-233-8501 # 401施主任 06-233-8501 # 407黃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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