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3796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C113P002
採購名稱 : 115年大甲段轄區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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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50206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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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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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113P002
採購名稱:115年大甲段轄區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何珮甄
連絡人電話:(04)26820666#3210
傳真號碼:(04)268222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5
開標日期:2025/1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8,121 元
Email:esa25832583@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
1.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應提送證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具公司登記〔正本或影本〕;(2) 具商業登記〔正本或影本〕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影本〕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4. 切結書1。(正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大甲工務段。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 72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疑慮、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慮,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0月30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0月3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期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開標地點〕:大甲段3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勞務採購)。
〔其他〕:
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
1.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應提送證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具公司登記〔正本或影本〕;(2) 具商業登記〔正本或影本〕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影本〕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4. 切結書1。(正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大甲工務段。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 72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疑慮、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慮,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0月30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0月3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期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開標地點〕:大甲段3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勞務採購)。
〔其他〕:
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