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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3605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904
採購名稱 : 「竹塘鄉溪墘村河陽路道路災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1482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1,15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04
採購名稱:「竹塘鄉溪墘村河陽路道路災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地址: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1段3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蕭勝洧
連絡人電話:(04)8972001#115
傳真號碼:(04)8970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30
開標日期:2025/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5,789 元
Email:ntws44@chutang.ch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本案工程款需俟上級工程款撥到後付款。 1、評審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另行通知。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 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本案工程款需俟上級工程款撥到後付款。 1、評審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另行通知。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 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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