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3565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採購案號 : 6021370005
採購名稱 : 琉球電廠23kV開關場 C-GIS及附屬設備更新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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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2524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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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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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854,7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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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021370005
採購名稱:琉球電廠23kV開關場 C-GIS及附屬設備更新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組採購課
連絡人電話:(02)29340505#507
傳真號碼:(02)293436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3
開標日期:2025/1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3,935,000 元
Email:d602020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投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3)投標廠商須提出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23kV(含)以上GIS)之安裝能力證明文件,或取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3kV(含)以上氣體絕緣開關設備承製能力合格函......(一)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二)一般規定:(1)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2)投標廠商所提出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基本資料及特定資格),以影本為原則。必要時,招標機關得要求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3)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 一、本次招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營業稅,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84,700,000元。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四、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投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4月13日止。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4年11月13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本案公告所定開標時間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等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如過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本公司將於當日即時另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電話通知廠商於30分鐘期限內到場辦理,如未到場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並將過程記載於相關紀錄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次招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營業稅,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84,700,000元。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四、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投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4月13日止。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4年11月13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本案公告所定開標時間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等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如過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本公司將於當日即時另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電話通知廠商於30分鐘期限內到場辦理,如未到場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並將過程記載於相關紀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