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3313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A-14-0901-01
採購名稱 : 115年吉安壽豐服務所用戶用水設備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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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52100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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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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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A-14-0901-01
採購名稱:115年吉安壽豐服務所用戶用水設備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蔡佳臻
連絡人電話:(03)8351141#791
傳真號碼:(03)83155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9
開標日期:2025/10/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76,646 元
Email:chen406@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 一、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不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本處受理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19~59號,電話:(03)8328472,傳真機:(03)8337378,受理疑議,異議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8351141#790、791,傳真機:(03)8315525,地址:花蓮市水源街80號。
四、履約期限:以下列之「履約期限」或「契約金額」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一)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契約金額:交予廠商之各作業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價金。
五、【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六、※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七、本採購案因115年立法院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故本採購案開標(價格標)後,本公司得先暫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再通知廠商決標及訂約
(保留決標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翌日起2個月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不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本處受理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19~59號,電話:(03)8328472,傳真機:(03)8337378,受理疑議,異議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8351141#790、791,傳真機:(03)8315525,地址:花蓮市水源街80號。
四、履約期限:以下列之「履約期限」或「契約金額」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一)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契約金額:交予廠商之各作業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價金。
五、【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六、※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七、本採購案因115年立法院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故本採購案開標(價格標)後,本公司得先暫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再通知廠商決標及訂約
(保留決標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翌日起2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