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3293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採購案號 : CT1143100186
採購名稱 : 「2026竹北光節行銷規劃暨活動執行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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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8100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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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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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T1143100186
採購名稱:「2026竹北光節行銷規劃暨活動執行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莊貽鈞
連絡人電話:(03)5515919#338
傳真號碼:(03)5517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2
開標日期:2025/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00,000 元
Email:30042476@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 投標廠商投標資格:
(1)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符合本採購項目者及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自然 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5) 印鑑證明文件。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代用印章)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6) 標單(正本):註明廠商標價總額,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投標時應附 影印本且屬得標廠商應持有之證件正本者,應附該正本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 投標廠商投標資格:
(1)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符合本採購項目者及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自然 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5) 印鑑證明文件。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代用印章)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6) 標單(正本):註明廠商標價總額,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投標時應附 影印本且屬得標廠商應持有之證件正本者,應附該正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