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3290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採購案號 : 115TFDA-S-51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財產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附加險投保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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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30902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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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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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3,84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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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TFDA-S-513
採購名稱:「115年度財產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附加險投保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靜雯
連絡人電話:(02)27877847
傳真號碼:(02)265313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6,870 元
Email:fly12250622@fd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其餘規定詳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 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四、其他: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如於114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6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
(二)履約地點(交貨驗收):
■招標機關地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
1.昆陽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2.忠孝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一、二層及465號4樓)。
3.生技園區A棟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1、2樓)。
4.生技園區F棟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5.七堵檔案倉庫(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路7號第4倉庫)。
6.金山檔案倉庫(地址:新北市金山區尖山子18-5號)。
7.基隆物品倉庫(地址:基隆市仁愛區仁五路63之9、63之10號6樓)。
8.北區管理中心港埠辦公室
(1)東部辦公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區新興路202號2樓)。
(2)基隆港辦事處(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4樓及6、8號地下一層)。
(3)臺北港辦公室(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2樓)。
(4)松山機場辦公室(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第一航廈東側2樓)。
(5)桃園機場辦事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之1號4樓)。
(6)桃園機場辦事處中壢辦公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1段46號1樓)。
9.中區管理中心(含港埠辦公室)
(1)中區管理中心(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3、4樓)。
(2)臺中港辦事處(地址: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二段85號2樓)。
(3)臺中機場辦公室(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10.南區管理中心(含港埠辦公室)
(1)南區管理中心(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180號2、3樓)。
(2)高雄港辦事處(地址: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0號4樓)。
11.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87號)。
12.台北售品庫(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一層)。
(三)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規格承辦人,本署秘書室胡心應小姐,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電話:02-2787-7834;電子郵件信箱:1409Hu@fda.gov.tw,依採購法第41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同法第75條「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 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四、其他: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如於114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6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
(二)履約地點(交貨驗收):
■招標機關地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
1.昆陽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2.忠孝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一、二層及465號4樓)。
3.生技園區A棟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1、2樓)。
4.生技園區F棟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5.七堵檔案倉庫(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路7號第4倉庫)。
6.金山檔案倉庫(地址:新北市金山區尖山子18-5號)。
7.基隆物品倉庫(地址:基隆市仁愛區仁五路63之9、63之10號6樓)。
8.北區管理中心港埠辦公室
(1)東部辦公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區新興路202號2樓)。
(2)基隆港辦事處(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4樓及6、8號地下一層)。
(3)臺北港辦公室(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2樓)。
(4)松山機場辦公室(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第一航廈東側2樓)。
(5)桃園機場辦事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之1號4樓)。
(6)桃園機場辦事處中壢辦公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1段46號1樓)。
9.中區管理中心(含港埠辦公室)
(1)中區管理中心(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3、4樓)。
(2)臺中港辦事處(地址: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二段85號2樓)。
(3)臺中機場辦公室(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10.南區管理中心(含港埠辦公室)
(1)南區管理中心(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180號2、3樓)。
(2)高雄港辦事處(地址: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0號4樓)。
11.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87號)。
12.台北售品庫(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一層)。
(三)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規格承辦人,本署秘書室胡心應小姐,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電話:02-2787-7834;電子郵件信箱:1409Hu@fda.gov.tw,依採購法第41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同法第75條「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