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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3210
公佈日期 : 2025/11/2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採購案號 : 2551400037
採購名稱 : 天輪#2機組水車配件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649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22,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551400037
採購名稱:天輪#2機組水車配件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詹婉貞
連絡人電話:(04)25941574#6031
傳真號碼:(04)25942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3
開標日期:2025/10/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38,000 元
Email:u417725@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相工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之證明文件 1.具有動輪檢修之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檢修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2.電銲技術士證照。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56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56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 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文件。 12.履約期限補充:(1)第一批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詳細價目表第10至70、110至160及180項成品交貨,共100日曆天施工期間包含所有實際從事中間及成品檢查天數。(2)第二批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詳細價目表第80至100及170項成品交貨。餘詳採購規範七。 13.履約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4-25941574轉142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56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56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 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文件。 12.履約期限補充:(1)第一批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詳細價目表第10至70、110至160及180項成品交貨,共100日曆天施工期間包含所有實際從事中間及成品檢查天數。(2)第二批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詳細價目表第80至100及170項成品交貨。餘詳採購規範七。 13.履約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4-25941574轉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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