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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2964
公佈日期 : 2025/11/1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0930-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林口國際媒體園區招商案(A、B基地)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30-3
採購名稱:114年度林口國際媒體園區招商案(A、B基地)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先生/經濟發展局招商科蔡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5484)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58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1
開標日期:2025/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00,000 元
Email:AP841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5」(管理顧問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蔡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484。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算2年完成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且至履約期滿後3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止;其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七條、第七條附件及需求說明書。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第3年之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50萬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5」(管理顧問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蔡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484。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算2年完成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且至履約期滿後3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止;其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七條、第七條附件及需求說明書。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第3年之履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50萬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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