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2781
公佈日期 : 2025/11/19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016166
採購名稱 : 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內部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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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6520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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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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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6,41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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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16166
採購名稱: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內部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誌賢(招標)、陳彥昇(承辦)
連絡人電話:(04)8983589#364、616
傳真號碼:(04)89818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6
開標日期:2025/1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8,000 元
Email:ntws59@fangyuan.ch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指開業建築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和室內裝修業,依法登記開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工程及技術經驗,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4年11月6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4年11月7日下午2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14年11月6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高於技術服務費率百分之捌點陸者為不合格。
5.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甲方決標日起40日內,完成規劃、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所載之工作。2. 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4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陳彥昇、電話:04-8983589分機616。電子郵件信箱:ntws97@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圖書館。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10.本案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4年11月6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4年11月7日下午2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14年11月6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高於技術服務費率百分之捌點陸者為不合格。
5.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甲方決標日起40日內,完成規劃、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所載之工作。2. 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4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陳彥昇、電話:04-8983589分機616。電子郵件信箱:ntws97@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圖書館。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10.本案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