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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1776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國家安全局
採購案號 : 115M13090284
採購名稱 : 115-117年行李及郵件X光機檢查儀全責維保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858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0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M13090284
採購名稱:115-117年行李及郵件X光機檢查儀全責維保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家安全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規格履約交貨、驗收付款、保證金退還問題洽劉小姐/55686;投標文件填寫洽高先生/55577
連絡人電話:(02)28817088#55577
傳真號碼:(02)28819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4
開標日期:2025/11/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8,000 元
Email:np@ns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相關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與資格等文件細節說明,於投標須知第64條均有敘明 其他:本案電子領標憑據明細表為必要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因電子採購作業辦法於114.3.27修正,請廠商於投標時「應將電子領標憑據資料」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廠商。】 【本局停車場注意事項】:本局停車場公務臨停車位有限,且不保證有空位能停,故請來局現場開標廠商,考量適宜之通勤方式,並留意交通及開標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91088轉55686劉小姐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委託書(委託書可於開標現場時出示)、電子領標憑據(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另其他資格:其他業類或證明(含與履約能力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本案設備維保能力證明文件。(曾完成或供應本招標產品之證明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相關證明。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因電子採購作業辦法於114.3.27修正,請廠商於投標時「應將電子領標憑據資料」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廠商。】 【本局停車場注意事項】:本局停車場公務臨停車位有限,且不保證有空位能停,故請來局現場開標廠商,考量適宜之通勤方式,並留意交通及開標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91088轉55686劉小姐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委託書(委託書可於開標現場時出示)、電子領標憑據(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另其他資格:其他業類或證明(含與履約能力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本案設備維保能力證明文件。(曾完成或供應本招標產品之證明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相關證明。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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