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751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D06143021
採購名稱 : 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採購帶安裝)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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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7735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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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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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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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06143021
採購名稱: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採購帶安裝)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凱婷
連絡人電話:(02)87258346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0
開標日期:2025/10/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879,400 元
Email:633534@cpc.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 A.上接「履約地點」欄位:
本公司指定之台灣本島及離島直營加油站(安裝站名單將於決標後提供)(詳採購說明書五)
B.上接「履約期限」欄位:
履約期限(詳採購說明書七;共四階段,節錄部分內容如下):
(一) 第一階段交付文件:
廠商自『決標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須提供以下設備文件:
1. 自助加油系統軟體程式需求規格說明書(需附系統架構與作業流程圖)。
2. 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之外觀大小、操作面板尺寸、設備規格及設計圖(含防爆等級證明文件)送本公司審查。
(二) 第二階段本公司POS系統連線測試、交付IP54(Ingress Protection)規格驗證文件及測試設備交貨(設備交貨指第三階段加油站外置式刷卡自助加油設備安裝測試):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完成指定設備認證及系統連線測試合格。
(三) 第三階段設備測試合格並開放使用:
1.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須完成本公司指定之加油站至少8台(含)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至少2台(含)自助加油控制器及至少2台(含)等。
2. 廠商於本階段應提供設備之「中文操作說明書」及電子檔,說明書內容應包括詳細之操作流程、圖像、簡易維修故障排除及維護單位聯絡方式,供加油站現場使用,每一安裝站至少2本(含)以上操作說明書。
(四) 第四階段全面安裝並開放顧客使用: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須完成指定設備安裝、設定及教育訓練。
C.上接「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
1.曾經完成「加油站自助加油系統」採購案,須檢附該案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採購案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前述採購案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廠商如非「全吸入式讀卡機、非接觸式讀卡機、鍵盤、IPC、觸控式螢幕、二維條碼掃描模組及熱感式出據機」之原廠,應提供原廠經銷授權或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如投標時尚無法取得,需填具並檢附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2),承諾於決標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取得並提供本公司。
【上述1.及2.之文件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D.上接「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請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1)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請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1)
E.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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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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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A.上接「履約地點」欄位:
本公司指定之台灣本島及離島直營加油站(安裝站名單將於決標後提供)(詳採購說明書五)
B.上接「履約期限」欄位:
履約期限(詳採購說明書七;共四階段,節錄部分內容如下):
(一) 第一階段交付文件:
廠商自『決標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須提供以下設備文件:
1. 自助加油系統軟體程式需求規格說明書(需附系統架構與作業流程圖)。
2. 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之外觀大小、操作面板尺寸、設備規格及設計圖(含防爆等級證明文件)送本公司審查。
(二) 第二階段本公司POS系統連線測試、交付IP54(Ingress Protection)規格驗證文件及測試設備交貨(設備交貨指第三階段加油站外置式刷卡自助加油設備安裝測試):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完成指定設備認證及系統連線測試合格。
(三) 第三階段設備測試合格並開放使用:
1.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須完成本公司指定之加油站至少8台(含)加油站外置式自助加油設備、至少2台(含)自助加油控制器及至少2台(含)等。
2. 廠商於本階段應提供設備之「中文操作說明書」及電子檔,說明書內容應包括詳細之操作流程、圖像、簡易維修故障排除及維護單位聯絡方式,供加油站現場使用,每一安裝站至少2本(含)以上操作說明書。
(四) 第四階段全面安裝並開放顧客使用:
廠商自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須完成指定設備安裝、設定及教育訓練。
C.上接「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
1.曾經完成「加油站自助加油系統」採購案,須檢附該案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採購案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前述採購案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廠商如非「全吸入式讀卡機、非接觸式讀卡機、鍵盤、IPC、觸控式螢幕、二維條碼掃描模組及熱感式出據機」之原廠,應提供原廠經銷授權或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如投標時尚無法取得,需填具並檢附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2),承諾於決標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取得並提供本公司。
【上述1.及2.之文件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D.上接「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請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1)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請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採購說明書附件一-1)
E.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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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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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