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750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採購案號 : E114091602
採購名稱 : 阿西路愛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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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12997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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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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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114091602
採購名稱:阿西路愛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務課技士陳俊言
連絡人電話:(089)325301#301
傳真號碼:(089)3423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5
開標日期:2025/1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3,795 元
Email:ttcity0127@ttc.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各級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工程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度。
2.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如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本案為電子領標,請檢附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如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優減及比減價 (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到場或以授權書方式授權人員出席,否則為放棄減價。
7.前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8.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9.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 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任人之戶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 (有效期間為6個月) 。
10.本採購依公開取得報價單方式辦理,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即一家廠商以上投標即予依相關規定辦理開標作業)。
11.當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 (三次為限), 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代表人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12.設計圖相關材料若有疑義者併同提出,其材料需符合圖書規定或使用更優之同等品,並提供三家以上之材料報價,供本所審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工程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度。
2.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如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本案為電子領標,請檢附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如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優減及比減價 (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到場或以授權書方式授權人員出席,否則為放棄減價。
7.前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8.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9.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 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任人之戶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 (有效期間為6個月) 。
10.本採購依公開取得報價單方式辦理,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即一家廠商以上投標即予依相關規定辦理開標作業)。
11.當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 (三次為限), 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代表人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12.設計圖相關材料若有疑義者併同提出,其材料需符合圖書規定或使用更優之同等品,並提供三家以上之材料報價,供本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