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694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採購案號 : HA14630P024
採購名稱 : 114年後備軍人輔導工作會議餐會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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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8894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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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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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A14630P024
採購名稱:114年後備軍人輔導工作會議餐會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賴怡儒
連絡人電話:(04)25280330
傳真號碼:(04)252803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0
開標日期:2025/11/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0,000 元
Email:frc500260@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等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成立後有效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另得標廠商應於接獲收入繳費通知單之次日起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6,000萬元整」。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送達投標地點: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之「42000臺中豐原郵政第90439號信箱」。
4、.廠商如欲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將由專?引導?標場;其有權參加開標(議價)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前述身分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並於查驗時繳交,未繳交影本者,本部(招標單位)得影印之,併採購文件保存。
5、本案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採購,採固定?額給付,如「投標須知第三十八條」文件內容,採每桌固定?額給付,故投標廠商無須報價;惟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故仍請投標廠商於服務企劃書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另因實際桌數未能確定,故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以預估貨款總價訂立契約,並以實際執?數量*固定?額辦理付款,並以全案預估貨款總價為採購上限。
6、本案付款方式以實際執行數量計價付款(以實際執行數量*固定(每桌)?額辦理付款),全案以預估貨款總價訂立契約,契約有效期間為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於期間內給付價金已達預估貨款總價,契約即終止。
7、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廠商文件審查表應審查之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11月5日前)或異議(11月12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8、本案業已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與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與政府採購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符合需求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9、本案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如有疑問,可電洽招標單位詢問,電話:04-25280330轉分機56146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成立後有效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另得標廠商應於接獲收入繳費通知單之次日起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6,000萬元整」。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送達投標地點: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之「42000臺中豐原郵政第90439號信箱」。
4、.廠商如欲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將由專?引導?標場;其有權參加開標(議價)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前述身分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並於查驗時繳交,未繳交影本者,本部(招標單位)得影印之,併採購文件保存。
5、本案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採購,採固定?額給付,如「投標須知第三十八條」文件內容,採每桌固定?額給付,故投標廠商無須報價;惟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故仍請投標廠商於服務企劃書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另因實際桌數未能確定,故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以預估貨款總價訂立契約,並以實際執?數量*固定?額辦理付款,並以全案預估貨款總價為採購上限。
6、本案付款方式以實際執行數量計價付款(以實際執行數量*固定(每桌)?額辦理付款),全案以預估貨款總價訂立契約,契約有效期間為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於期間內給付價金已達預估貨款總價,契約即終止。
7、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廠商文件審查表應審查之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11月5日前)或異議(11月12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8、本案業已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與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與政府採購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符合需求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9、本案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如有疑問,可電洽招標單位詢問,電話:04-25280330轉分機56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