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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1655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H14140
採購名稱 : 114-115年高雄市第一殯儀館庫錢專用環保金爐設置計畫委託專案管理(監造)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8018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50,6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14140
採購名稱:114-115年高雄市第一殯儀館庫錢專用環保金爐設置計畫委託專案管理(監造)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空噪科余俊賢;秘書室侯淑芳
連絡人電話:(07)7351500#2720
傳真號碼:(07)73334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15
開標日期:2025/09/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beef1026@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我國廠商: 1. 廠商資格:依法設立公司(1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投標廠商若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需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提供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投標廠商至少應具備建築師或環境工程或土木或結構工程類別之執業技師。參與本採購案主持人及相關技師之人力及資格證明文件(公私立機構、公司出具含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勞保卡及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附加說明 :
2. 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屬營利事業者,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影本: (1) 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 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之。 (4)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 其它我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 1. 前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 4.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正本。 5. 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正本。 6. 廠商不得違反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切結書正本。 7. 切結書1、2正本。 8. 「114-115年高雄市第一殯儀館庫錢專用環保金爐設置計畫委託專案管理(監造)專業服務」費用明細表。 9. 服務建議書。 10. 工程施工及設計監造階段?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措施?文件。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2. 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屬營利事業者,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影本: (1) 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 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之。 (4)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 其它我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 1. 前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 4.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正本。 5. 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正本。 6. 廠商不得違反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切結書正本。 7. 切結書1、2正本。 8. 「114-115年高雄市第一殯儀館庫錢專用環保金爐設置計畫委託專案管理(監造)專業服務」費用明細表。 9. 服務建議書。 10. 工程施工及設計監造階段?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措施?文件。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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