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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1572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採購案號 : G114058
採購名稱 : 小港廠白色食品級斗升帶等18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232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114058
採購名稱:小港廠白色食品級斗升帶等18項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金汝勳
連絡人電話:(07)8214161#233
傳真號碼:(07)84177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2
開標日期:2025/11/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31,800 元
Email:a03169@taisuga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如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機關將以投標標封所載電話再通知該廠商於指定期限內,到場辦理上述事宜。 ※本案現場聯絡人:小港場煉糖工場 李承曄 (07)8214161分機40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如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機關將以投標標封所載電話再通知該廠商於指定期限內,到場辦理上述事宜。 ※本案現場聯絡人:小港場煉糖工場 李承曄 (07)8214161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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