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562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國家人權博物館
採購案號 : 11489Z
採購名稱 : 114年人權素養教具箱校園推廣計畫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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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6771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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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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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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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89Z
採購名稱:114年人權素養教具箱校園推廣計畫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惟中
連絡人電話:(02)22182438#607
傳真號碼:(02)221824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7
開標日期:2025/10/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9,480 元
Email:nhrm282@nhrm.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欄位之內容。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非營利事業之 法人或團體、學校、學術研究機構等。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
以上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 業 登 記 證 『 依 經 濟 部 98 年 4 月 2 日 經 商 字 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廠商基本資格如為公司或商業登記,且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ZZ99999),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 年 1 月 18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014090 號函)自然人者,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大專院校與其校內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2 項情形。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B.非營利單位則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
C.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D.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得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及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列印查詢紀錄並附於投標文件,供機關審標之用。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依格式填寫,加註日期並本文件須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3. 價格文件正本:請依據所附「投標書」格式填寫相關內容,並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本文件廠商標價如逾預算金額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其他:投標廠商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二、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非營利事業之 法人或團體、學校、學術研究機構等。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
以上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 業 登 記 證 『 依 經 濟 部 98 年 4 月 2 日 經 商 字 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廠商基本資格如為公司或商業登記,且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ZZ99999),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 年 1 月 18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014090 號函)自然人者,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大專院校與其校內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2 項情形。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B.非營利單位則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
C.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D.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得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及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列印查詢紀錄並附於投標文件,供機關審標之用。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依格式填寫,加註日期並本文件須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3. 價格文件正本:請依據所附「投標書」格式填寫相關內容,並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本文件廠商標價如逾預算金額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其他:投標廠商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二、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