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559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C070P003
採購名稱 : 115年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資料處理及文書行政業務承攬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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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7297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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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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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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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70P003
採購名稱:115年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資料處理及文書行政業務承攬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汪佳璇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2908
傳真號碼:(04)22529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3
開標日期:2025/1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69,258 元
Email:chwang16@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2。[正本]
五、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秘書室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 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 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5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13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2。[正本]
五、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秘書室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 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 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5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13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