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472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42201060A
採購名稱 : 南投縣縣定古蹟草屯燉倫堂外牆及柱體局部修繕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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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3543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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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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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1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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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201060A
採購名稱:南投縣縣定古蹟草屯燉倫堂外牆及柱體局部修繕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仕健
連絡人電話:(049)2231191#409
傳真號碼:(049)2241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3
開標日期:2025/1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82,204 元
Email:jaggersea@mail.nthc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維修工程,為確保修復品質,投標廠商需為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且符合下列資格者:擬聘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 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2.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購買。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606)。
3.通信領標(應自行評估郵寄時程),招標文件費(詳如公告)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請貼足回郵郵資99元(限掛)之回件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135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
4.星期一本局休館請勿送件。
[其它]:
1.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份。
2.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3.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4.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6.如有收取押標金時,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為受款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局行政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本局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購買。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606)。
3.通信領標(應自行評估郵寄時程),招標文件費(詳如公告)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請貼足回郵郵資99元(限掛)之回件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135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
4.星期一本局休館請勿送件。
[其它]:
1.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份。
2.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3.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4.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6.如有收取押標金時,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為受款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局行政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本局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