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439
公佈日期 : 2025/11/18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901400049
採購名稱 : 114年度直列式多段離心泵採購乙批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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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08425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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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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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9,16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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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901400049
採購名稱:114年度直列式多段離心泵採購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
機關地址:885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藍翊安
連絡人電話:(06)9920660#2613
傳真號碼:(06)99206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7
開標日期:2025/10/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4,160 元
Email:u79401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押標金: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計至仟元,仟元以下不計。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填列金額為「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本廠預算者(含營業稅)454,160元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廠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給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報價。
(2)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3)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廠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廠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
(4)開標底價已含營業稅。(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廠商,如依底價承作,其底價已含營業稅。)
(5)本廠以加計營業稅作為比價基準,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投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請註明產地;「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6.押標金或保證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匯款帳號詳投標及招標基本資料表1.8,並檢附匯款憑據。
7.廠商如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8.「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投標文件(6)規格文件之選項有勾選者,請檢附相關型錄以供審查,若投標廠商以同等品參與投標者,應於投標文件標示出同等品廠牌、功能、效益、標準、尺寸、型號及製造廠說明資料、設計檢驗標準、材質等,證明符合本廠需求。未檢附相關型錄則視同不合格。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0.請附上「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並參閱相關文件。
11.開(截)標日機關所在地因故(颱風)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2.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意見。
13.本廠政風部門廉政熱線06-9920668。
14.倘僅有一家廠商投標,經資格、規格審查合格,標價超過底價且廠商未到場,本廠得以傳真方式洽請廠商減價,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若投標家數2家(含)以上時,本廠於開標現場進行減比價,對未到場之廠商先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如通知未接或仍未派員出席,本廠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第1次公告之標價清單內容部分誤植,經修正後重新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押標金: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計至仟元,仟元以下不計。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填列金額為「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本廠預算者(含營業稅)454,160元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廠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給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報價。
(2)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3)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廠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廠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
(4)開標底價已含營業稅。(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廠商,如依底價承作,其底價已含營業稅。)
(5)本廠以加計營業稅作為比價基準,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投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請註明產地;「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6.押標金或保證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匯款帳號詳投標及招標基本資料表1.8,並檢附匯款憑據。
7.廠商如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8.「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投標文件(6)規格文件之選項有勾選者,請檢附相關型錄以供審查,若投標廠商以同等品參與投標者,應於投標文件標示出同等品廠牌、功能、效益、標準、尺寸、型號及製造廠說明資料、設計檢驗標準、材質等,證明符合本廠需求。未檢附相關型錄則視同不合格。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0.請附上「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並參閱相關文件。
11.開(截)標日機關所在地因故(颱風)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2.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意見。
13.本廠政風部門廉政熱線06-9920668。
14.倘僅有一家廠商投標,經資格、規格審查合格,標價超過底價且廠商未到場,本廠得以傳真方式洽請廠商減價,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若投標家數2家(含)以上時,本廠於開標現場進行減比價,對未到場之廠商先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如通知未接或仍未派員出席,本廠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第1次公告之標價清單內容部分誤植,經修正後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