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1375
公佈日期 : 2025/11/1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4A00361
採購名稱 : 捷運系統全路網及地下街之資訊圖等標誌更新採購(A-E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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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6913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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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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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66,29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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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4A00361
採購名稱:捷運系統全路網及地下街之資訊圖等標誌更新採購(A-E組)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站務處規劃課何靜怡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8157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3
開標日期:2025/1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119,109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A組:淡水信義線(不含中山站) 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B組:板南線(不含台北車站)、松山新店線(新店站至小南門站區
段,不含中正紀念堂站)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C組:中和新蘆線(不含東門站、古亭站)、松山新店線(松山站至
北門站區段)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D組:文湖線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E組:東區、中山地下街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A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090面、15,150才。
B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730面、14,250才。
C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555面、13,250才。
D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705面、16,300才。
E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30面、5,585才。
2本案得由廠商分(5)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組,本案各組開決標順序為:B、C、A、D、E。
4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2,877,862元、B組: 3,551,091元、C組: 3,344,645元、D組: 2,543,794元、E組:801,717元。
5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7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A組:2,553,190元、B組:3,148,990元、C組:2,966,290 元、D組:2,260,020元、E組: 714,69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A組:淡水信義線(不含中山站) 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B組:板南線(不含台北車站)、松山新店線(新店站至小南門站區
段,不含中正紀念堂站)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C組:中和新蘆線(不含東門站、古亭站)、松山新店線(松山站至
北門站區段)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D組:文湖線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E組:東區、中山地下街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A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090面、15,150才。
B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730面、14,250才。
C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1,555面、13,250才。
D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705面、16,300才。
E組:資訊圖標誌等項目,預估需求數30面、5,585才。
2本案得由廠商分(5)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組,本案各組開決標順序為:B、C、A、D、E。
4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2,877,862元、B組: 3,551,091元、C組: 3,344,645元、D組: 2,543,794元、E組:801,717元。
5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7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A組:2,553,190元、B組:3,148,990元、C組:2,966,290 元、D組:2,260,020元、E組: 714,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