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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1366
公佈日期 : 2025/11/1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H15004P005
採購名稱 : 國軍外離島官兵空運委商等2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9587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96,50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H15004P005
採購名稱:國軍外離島官兵空運委商等2項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854407
傳真號碼:(02)278554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09
開標日期:2025/09/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08,179 元
Email:ALC90498@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需檢附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發案內標的航線之證書。 (2)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09月02日,或有異議請於114年09月1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時。 5.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6.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分項單一折扣率報價、分項單一折扣率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二)。 7.本案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8.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契約附加條款第2條)。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分項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廠商)方式辦理,採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依序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標廠商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價格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而依序向次低標廠商徵詢併列得標廠商時,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廠商。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09月02日,或有異議請於114年09月1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時。 5.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6.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分項單一折扣率報價、分項單一折扣率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二)。 7.本案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8.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契約附加條款第2條)。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分項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廠商)方式辦理,採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依序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標廠商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價格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而依序向次低標廠商徵詢併列得標廠商時,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廠商。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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