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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40264
公佈日期 : 2025/11/1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C114101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行政大樓清潔維護勞務暨門禁保全系統設定解除工作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2442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34,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41013
採購名稱:115年度行政大樓清潔維護勞務暨門禁保全系統設定解除工作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地址: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謝建勳
連絡人電話:(07)6161411#221
傳真號碼:(07)61679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34,436 元
Email:yen137@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之公司行號。 相關資料不及備載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單應於114年11月11日上午09時00分前郵寄「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投入本機關設置之投標箱」收件。 [開標日期]:114年11月11日上午09時30分整於本所3樓發包室辦理開標。 [押標金額度]:無。 [決標方式]:在底價內最低標價。 [領標限制]:同一標案,購標者僅限領一標的。 [其它]: 1.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外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聯繫查詢。 4.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受理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6.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燕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檢舉電話:(07)616-1411#21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單應於114年11月11日上午09時00分前郵寄「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投入本機關設置之投標箱」收件。 [開標日期]:114年11月11日上午09時30分整於本所3樓發包室辦理開標。 [押標金額度]:無。 [決標方式]:在底價內最低標價。 [領標限制]:同一標案,購標者僅限領一標的。 [其它]: 1.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外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聯繫查詢。 4.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受理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6.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燕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檢舉電話:(07)616-14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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