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9824
公佈日期 : 2025/11/1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71400029
採購名稱 : 數位式路燈時控開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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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67614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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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48,97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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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71400029
採購名稱:數位式路燈時控開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洪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916611#227
傳真號碼:(02)299247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02
開標日期:2025/09/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60,987 元
Email:d117600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繳納方式]: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400029,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400029,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94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94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交貨時應一併檢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合格機構或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核發之IP54以上檢測證明,並提供中文操作說明書3份並至本處南、北及市巡課各教育訓練一小時。
五、電子領標廠商均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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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1.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併入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1。
2.招標文件之切結書:併入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2。
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3「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及「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標註(本案不適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繳納方式]: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400029,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400029,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94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94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交貨時應一併檢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合格機構或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核發之IP54以上檢測證明,並提供中文操作說明書3份並至本處南、北及市巡課各教育訓練一小時。
五、電子領標廠商均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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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1.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併入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1。
2.招標文件之切結書:併入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2。
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3「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及「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標註(本案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