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9823
公佈日期 : 2025/11/1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701400086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度台北供電纜線路慣性定位探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65101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10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701400086
採購名稱:114~115年度台北供電纜線路慣性定位探測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游巧琳
連絡人電話:(02)81953010#13231
傳真號碼:(02)293015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450,000 元
Email:u40261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驗收方式]:依特訂條款及工作說明驗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 他]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114~115年度台北供電纜線路慣性定位探測工作 勞務採購契約]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 (02)8195-3010#13231;傳真:(02)2930-1590;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1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陳柏融先生,電話: (02)8195-3010#1011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3,285,71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3,285,714元。
2、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4、
(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驗收方式]:依特訂條款及工作說明驗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 他]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114~115年度台北供電纜線路慣性定位探測工作 勞務採購契約]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 (02)8195-3010#13231;傳真:(02)2930-1590;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1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陳柏融先生,電話: (02)8195-3010#1011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3,285,71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3,285,714元。
2、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4、
(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