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9058
公佈日期 : 2025/11/1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4A00260
採購名稱 : 貓空纜車、臺北小巨蛋及兒童新樂園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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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2628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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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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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8,528,749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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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4A00260
採購名稱:貓空纜車、臺北小巨蛋及兒童新樂園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企劃及商業發展處 柯青志
連絡人電話:(02)25783536#52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9,749,819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辦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代辦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代辦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代辦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洽辦機關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洽辦機關聯絡人連絡,由洽辦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 履約:
1.貓空纜車、臺北小巨蛋、兒童新樂園及其周邊區域。
2.其他經機關所指定之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貓空纜車場管員1共15人、貓空纜車助理場管員共20人、臺北小巨蛋場館員1共14人、兒童新樂園場館員1共42人、兒童新樂園場管員2共18人、專員三共10人,惟機關得視實際需求,於採購數量及履約期限內分段進用或調整各職務派遣需求期間。
2.本案主要部分為:派遣人力,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固定金額給付項目為NT$154,440,818元;廠商僅需就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報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辦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代辦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代辦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代辦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洽辦機關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洽辦機關聯絡人連絡,由洽辦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 履約:
1.貓空纜車、臺北小巨蛋、兒童新樂園及其周邊區域。
2.其他經機關所指定之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貓空纜車場管員1共15人、貓空纜車助理場管員共20人、臺北小巨蛋場館員1共14人、兒童新樂園場館員1共42人、兒童新樂園場管員2共18人、專員三共10人,惟機關得視實際需求,於採購數量及履約期限內分段進用或調整各職務派遣需求期間。
2.本案主要部分為:派遣人力,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固定金額給付項目為NT$154,440,818元;廠商僅需就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