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8315
公佈日期 : 2025/11/1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0805-1
採購名稱 :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CQ880B區段標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3427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805-1
採購名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CQ880B區段標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先生/捷運工程局22852086#1920曾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50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1
開標日期:2025/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990,024,074 元
Email:AL604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同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3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註: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註: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且三、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下列工程實績:(1)一般實績: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3.96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9.9億元。(2)專業項目:高架橋梁工程(預力橋或鋼構橋),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中,其單一契約中高架橋梁部分之工程長度超過1,500公尺。(3)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之三分之一,且各成員組成後之一般實績不低於上述(1)規定金額。且至少應有一成員其工程實績必須符合(2)專業項目之規定。)且四、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3次招標說明]
1.依據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14年9月19日1141913642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請參閱第3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開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70日曆天工程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全部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 曾先生,電話為(02) 22852086分機1920。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1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3次招標說明]
1.依據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14年9月19日1141913642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請參閱第3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開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70日曆天工程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全部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 曾先生,電話為(02) 22852086分機1920。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1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