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7523
公佈日期 : 2025/11/11
採購單位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C114-2
採購名稱 : 114年南投縣信義鄉社區業務觀摩活動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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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3378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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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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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4-2
採購名稱:114年南投縣信義鄉社區業務觀摩活動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伍姵蓉
連絡人電話:(049)2791515#134
傳真號碼:(049)27922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7
開標日期:2025/10/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abustak29@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國內依法登記合格並領有有效證件之觀光及旅遊服務費,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符合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J9中類下之小、細類)。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2、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五)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決算書、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六)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導遊證、職業司機駕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七)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2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信義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
【投標時間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2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信義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
【投標時間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收發室)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