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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6804
公佈日期 : 2025/11/1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IZ114
採購名稱 :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校舍暨地下公共停車場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2700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IZ114
採購名稱: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校舍暨地下公共停車場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珮婷
連絡人電話:(02)25775900#225
傳真號碼:(02)257787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30
開標日期:2025/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12,972,156 元
Email:huangpt@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須同時符合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二、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財力者: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8,100萬元(屬共同投標廠商其共同投標之成員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佔之契約金額比率分別計算後合計),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億3,400萬元或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佔之契約金額比率分別計算後,合計之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億3,400萬元。 (2)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各成員,其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單獨投標廠商之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或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總負債金額均不超過各別權益4倍。
附加說明 :
1.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22?(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 huangpt@gov.taipei 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4年9?26?前或以書?、E-mail或更正公告?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90日內. 7.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10 日曆天內竣工. 8.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 9.履約保證金額度為訂約總價之8%。預付款為訂約總價之10%,需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結算金額2%。 10.有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1.本採購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同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公告委員名單. 12.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3.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14點廠商特定資格(三)1.之財?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1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 (2)及(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4倍;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 14.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為本工程機電直接工程費 1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22?(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 huangpt@gov.taipei 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4年9?26?前或以書?、E-mail或更正公告?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90日內. 7.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10 日曆天內竣工. 8.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 9.履約保證金額度為訂約總價之8%。預付款為訂約總價之10%,需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結算金額2%。 10.有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1.本採購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同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公告委員名單. 12.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3.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14點廠商特定資格(三)1.之財?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1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 (2)及(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4倍;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 14.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為本工程機電直接工程費 1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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