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5283
公佈日期 : 2025/11/0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502848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工務段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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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5555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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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7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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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5028489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工務段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宜靜
連絡人電話:(08)7893456#1604
傳真號碼:(08)786215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3
開標日期:2025/11/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06,417 元
Email:msslij@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人力派遣業(IZ1201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仲介服務業(JZ99050)、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JZ9999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符合以上其中一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經本機關電話通知10分鐘內)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投標總標價不得低於100萬5,833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招標公告內履約期限與契約內規定不一致,本次更正為:[廠商應於114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1 月 30 (計12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經本機關電話通知10分鐘內)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投標總標價不得低於100萬5,833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招標公告內履約期限與契約內規定不一致,本次更正為:[廠商應於114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1 月 30 (計12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