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3878
公佈日期 : 2025/11/05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2H10076
採購名稱 : 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工作報告書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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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48285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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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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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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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H10076
採購名稱: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工作報告書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文化資產科(吳佩珊)
連絡人電話:(05)5523157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05
開標日期:2025/09/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00,000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公私立大專院校(含校內學術單位)。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公私立大專院校(含校內學術單位):
應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採總包價法,以「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為本案工作範圍,進行施工期間之工作紀錄,並應檢及影像紀錄檔、舉辦工地展,詳如契約書第2條。
九、為使招標採購作業更趨公平合理,一併公告前階段「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暨規劃設計」案相關成果,含工程空白標單、設計圖說、施工說明書等資料電子檔,並同意前階段廠商參與本案。
十、本案經費採1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114年、115年、116年),如115及116年預算因立法程序經刪減,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契約變更或終止程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採總包價法,以「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為本案工作範圍,進行施工期間之工作紀錄,並應檢及影像紀錄檔、舉辦工地展,詳如契約書第2條。
九、為使招標採購作業更趨公平合理,一併公告前階段「雲林縣歷史建築稅務局(原稅捐稽徵處)職務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暨規劃設計」案相關成果,含工程空白標單、設計圖說、施工說明書等資料電子檔,並同意前階段廠商參與本案。
十、本案經費採1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114年、115年、116年),如115及116年預算因立法程序經刪減,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契約變更或終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