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3780
公佈日期 : 2025/11/05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採購案號 : 114-1-1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所本部及金城路教練場清潔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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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7869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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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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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2
採購名稱:115年度所本部及金城路教練場清潔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徐正國
連絡人電話:(02)82211545
傳真號碼:(02)22238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3
開標日期:2025/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00,000 元
Email:j4709419@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無不良紀錄,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並具備下列文件:
(1) IZ12010人力派遣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准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 英文。
二、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
三、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四、依據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發布,電子 領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 英文。
二、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
三、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四、依據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發布,電子 領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