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05040
公佈日期 : 2025/11/06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採購案號 : 114407A11
採購名稱 : 合歡山遊客中心改善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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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24634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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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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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407A11
採購名稱:合歡山遊客中心改善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奕天
連絡人電話:(049)2365226#2508
傳真號碼:(049)23575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25
開標日期:2025/08/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799,883 元
Email:a0901244568@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 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施工廠商)或開業建築師(或工程顧問公司聘有合格建築技師)共同投標。
2.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施工廠商)單獨投標。
3.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或開業建築師為分包商。
4.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單獨投標,綜合營造業資格為分包商。
5.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應繳文件及其附件」。
上述無論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其廠商皆應可符合設計及施工資格。
(二) 應附文件:
(1)投標附件:
附件1、共同投標協議書(若為共同投標廠商須檢附,置於標封)
附件2、廠商人力基本資料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3、專案主持人履歷證明書。(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4、專業技術服務人員履歷證明書。(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5、授權書。
附件6、服務建議書修正及引用同意書。(置於標封)
附件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表(置於標封)
附件7之1、廠商資格審查表(共同投標廠商共同具名文件,置於標封)
附件7之2、廠商資格審查表(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置於標封)
附件7之3、廠商資格審查表(建築師事務所,置於標封)
附件7之4、廠商資格審查表(室內裝修業,置於標封)
附件7之5、廠商資格審查表(綜合營造業,置於標封)
附件8、切結書1(置於標封)
附件8-1、切結書2(置於標封)
附件9、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置於標封)
附件10、標單總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1、工程詳細總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2、工程設計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3、工程施工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2、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置於標封)
(2)押標金票據(800,000元整)及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3)服務建議書10本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未高於公告之預算及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承攬造價限額規定之金額,本案預算為16,799,883元整)
(5)電子領標憑據。
(6)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履約期限】:
(一) 工程之設計: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二) 工程之施工: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全部完成。
(三) 建築執照取得:本案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於細部設計核定後、開工前須向主管建築機關(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報開工,工程內容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如涉及下列項目者,均屬本案履約項目,須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審查及許可之取得,始得完成驗收程序:
1、建築物室內裝修(含消防審查)。
2、建造執照(增建、修建或改建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3、雜項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4、使用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5、拆除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施工廠商)或開業建築師(或工程顧問公司聘有合格建築技師)共同投標。
2.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施工廠商)單獨投標。
3.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或開業建築師為分包商。
4.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單獨投標,綜合營造業資格為分包商。
5.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應繳文件及其附件」。
上述無論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其廠商皆應可符合設計及施工資格。
(二) 應附文件:
(1)投標附件:
附件1、共同投標協議書(若為共同投標廠商須檢附,置於標封)
附件2、廠商人力基本資料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3、專案主持人履歷證明書。(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4、專業技術服務人員履歷證明書。(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5、授權書。
附件6、服務建議書修正及引用同意書。(置於標封)
附件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表(置於標封)
附件7之1、廠商資格審查表(共同投標廠商共同具名文件,置於標封)
附件7之2、廠商資格審查表(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置於標封)
附件7之3、廠商資格審查表(建築師事務所,置於標封)
附件7之4、廠商資格審查表(室內裝修業,置於標封)
附件7之5、廠商資格審查表(綜合營造業,置於標封)
附件8、切結書1(置於標封)
附件8-1、切結書2(置於標封)
附件9、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置於標封)
附件10、標單總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1、工程詳細總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2、工程設計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1之3、工程施工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內)
附件12、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置於標封)
(2)押標金票據(800,000元整)及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3)服務建議書10本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未高於公告之預算及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承攬造價限額規定之金額,本案預算為16,799,883元整)
(5)電子領標憑據。
(6)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履約期限】:
(一) 工程之設計: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二) 工程之施工: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全部完成。
(三) 建築執照取得:本案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於細部設計核定後、開工前須向主管建築機關(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報開工,工程內容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如涉及下列項目者,均屬本案履約項目,須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審查及許可之取得,始得完成驗收程序:
1、建築物室內裝修(含消防審查)。
2、建造執照(增建、修建或改建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3、雜項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4、使用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
5、拆除執照(依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