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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793869
公佈日期 : 2024/04/25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採購案號 : 113S016
採購名稱 : 北藝大圖書館中西文圖書及視聽資料委外編目加工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630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S016
採購名稱:北藝大圖書館中西文圖書及視聽資料委外編目加工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君慧
連絡人電話:(02)28961000#1524
傳真號碼:(02)775072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3/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4/02
開標日期:2024/04/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 元
Email:oidp2000@general.tnua.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文件,確實了解需求及現場情形,再予投標,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關於本案招標程序問題請洽:事務組蔡小姐,電話:02-28961000#1524;關於本案需求內容問題請洽:圖書館採錄編目組李小姐,電話:02- 28961000#1835。 2.保證:得標廠商應保證所交付物品均符合契約規定。 3.本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為契約之附件,其效力視同合約,投標前應詳閱。 4.投標須知內各條款如有與特別條款抵觸時,應以特別條款為準。 5.仲裁、調解或訴訟:本校及得標廠商雙方對契約條款或其履約發生任何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仍無法解決時,得交付仲裁、調解或訴訟,調解或仲裁之地點為台北市,第一審訴訟管轄法院為台北地方法院。 6.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由本校續辦投標廠商資格符合者之企劃進行書面評審,擇定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約)作業。 7.本校自112年7月1日起透過本校校務基金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廠商及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機構團體之跨行匯款,將自每筆給付款項內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含)以內,每筆手續費新台幣30元整;新台幣200萬元以上,金額級距為100萬元,每級距增加手續費新台幣10元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文件,確實了解需求及現場情形,再予投標,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關於本案招標程序問題請洽:事務組蔡小姐,電話:02-28961000#1524;關於本案需求內容問題請洽:圖書館採錄編目組李小姐,電話:02- 28961000#1835。 2.保證:得標廠商應保證所交付物品均符合契約規定。 3.本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為契約之附件,其效力視同合約,投標前應詳閱。 4.投標須知內各條款如有與特別條款抵觸時,應以特別條款為準。 5.仲裁、調解或訴訟:本校及得標廠商雙方對契約條款或其履約發生任何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仍無法解決時,得交付仲裁、調解或訴訟,調解或仲裁之地點為台北市,第一審訴訟管轄法院為台北地方法院。 6.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由本校續辦投標廠商資格符合者之企劃進行書面評審,擇定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約)作業。 7.本校自112年7月1日起透過本校校務基金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廠商及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機構團體之跨行匯款,將自每筆給付款項內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含)以內,每筆手續費新台幣30元整;新台幣200萬元以上,金額級距為100萬元,每級距增加手續費新台幣1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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