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793271
公佈日期 : 2024/04/2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1300008
採購名稱 : 113年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員勞務性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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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0669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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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9,35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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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1300008
採購名稱:113年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員勞務性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汶洙/黃立志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8017/6512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4/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4/17
開標日期:2024/04/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3,000 元
Email:u27191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人力派遣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押標金] 新台幣35,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06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60,000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7.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 新台幣35,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06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60,000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7.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