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793269
公佈日期 : 2024/04/25
採購單位 : 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0011C
採購名稱 : 112年東清夜市前觀景台災害復建工程等4案災害復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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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2238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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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3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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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011C
採購名稱:112年東清夜市前觀景台災害復建工程等4案災害復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機關地址:952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3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蘭嶼鄉公所
連絡人電話:(089)731665#403
傳真號碼:(089)7315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4/19
開標日期:2024/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75,663 元
Email:finana731661@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之室內裝修業
或營業項目與本標案標的內容相關廠商。
(二)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之規定文件。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
、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
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於
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列印登記資料等。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
最近壹期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
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餘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屬災區重建工程(小犬颱風災後復建需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蘭嶼鄉公所),逕向本所財經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蘭嶼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蘭嶼鄉公所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52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廠商投標之文件請於112年04月19日下午17時00分前寄達本所收發室,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準,非郵戳時間,逾時概不受理。
二.親自送達者請於112年04月19日下午17時00分前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準)。
[其他]:
一.招標公告文件及圖說於上列時間內陳列於本所財經課及公告欄。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 標。
四.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本工程契約範本。
五.本招標文件若有未盡詳備者,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優先進用失業勞工及原住民。
七.本項工程限制不得任用外籍勞工。
八.釋疑電話:089-731661#403 傳真:089-731550
九.中央及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中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臺東縣調查站電話:089-236177~81臺東市郵政第26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法務部廉政署 (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八號五樓,檢舉電話:○八○○-二八六五八六,傳真檢舉專線:○二-二五六二一一五六,檢舉信箱:臺北郵政第一四-一五三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屬災區重建工程(小犬颱風災後復建需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蘭嶼鄉公所),逕向本所財經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蘭嶼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蘭嶼鄉公所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52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廠商投標之文件請於112年04月19日下午17時00分前寄達本所收發室,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準,非郵戳時間,逾時概不受理。
二.親自送達者請於112年04月19日下午17時00分前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準)。
[其他]:
一.招標公告文件及圖說於上列時間內陳列於本所財經課及公告欄。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 標。
四.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本工程契約範本。
五.本招標文件若有未盡詳備者,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優先進用失業勞工及原住民。
七.本項工程限制不得任用外籍勞工。
八.釋疑電話:089-731661#403 傳真:089-731550
九.中央及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中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臺東縣調查站電話:089-236177~81臺東市郵政第26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法務部廉政署 (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八號五樓,檢舉電話:○八○○-二八六五八六,傳真檢舉專線:○二-二五六二一一五六,檢舉信箱:臺北郵政第一四-一五三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