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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793146
公佈日期 : 2024/04/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227SC017
採購名稱 : 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G12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227SC017
採購名稱: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董佩榕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4/02
開標日期:2024/04/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300,000 元
Email:hr229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成果報告。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招標文件一覽表、補充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成果報告。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3月1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5,3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吳鴻誼;電話:02-27208889/1999轉365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成果報告。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招標文件一覽表、補充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李國鼎故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成果報告。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3月1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5,3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吳鴻誼;電話:02-27208889/1999轉365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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