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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261818
公佈日期 : 2017/08/04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3-101R-0104-0904-0010Z
採購名稱 : 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第一工務所辦公室修繕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781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8,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3-101R-0104-0904-0010Z
採購名稱: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第一工務所辦公室修繕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督益
連絡人電話:(04)22188588
傳真號碼:(04)2218858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7/07/20
截止收件日期:2017/08/02
開標日期:2017/08/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3,660 元
Email:dodo@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附加說明 :
(1)本工程經費來源:由「雲林縣西螺鎮社口支線雨水下水道工程」工程管理費編列40萬元支應。 (2)本工程預算如中央補助款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3)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4)依勞動部103年12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302024022號令修正之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及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 投標須知第八節(簽訂契約)第一條第三項有關契約單價調整規定,勞工安全衛生費項目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發包預算總價與底價之比例調整,再於決標總價不變之 原則下比例調整其他項目單價;如得標廠商擬依規定提出契約單價合理調整方案,該項調整後之契約單價應不低於前述金額。 (5)工程保險費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等﹚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決標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標單工程保險費用之價格低於依前述原則調整後之價格,則依得標廠商標單所列價格為契約單價。 (6)本工程接受疑義、異 議 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8329781、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7)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台北市市調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671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8)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分處314專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工程經費來源:由「雲林縣西螺鎮社口支線雨水下水道工程」工程管理費編列40萬元支應。 (2)本工程預算如中央補助款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3)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4)依勞動部103年12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302024022號令修正之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及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 投標須知第八節(簽訂契約)第一條第三項有關契約單價調整規定,勞工安全衛生費項目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發包預算總價與底價之比例調整,再於決標總價不變之 原則下比例調整其他項目單價;如得標廠商擬依規定提出契約單價合理調整方案,該項調整後之契約單價應不低於前述金額。 (5)工程保險費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等﹚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決標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標單工程保險費用之價格低於依前述原則調整後之價格,則依得標廠商標單所列價格為契約單價。 (6)本工程接受疑義、異 議 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8329781、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7)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台北市市調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671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8)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分處314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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