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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157890
公佈日期 : 2017/01/23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消防局
採購案號 : C106003
採購名稱 : 106年救護用氧氣瓶灌充醫用氧氣及驗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2157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06003
採購名稱:106年救護用氧氣瓶灌充醫用氧氣及驗瓶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簡俊丞
連絡人電話:(03)5229508分機441
傳真號碼:(03)521439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6/12/26
截止收件日期:2016/12/30
開標日期:2016/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8,000 元
Email:49020@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有能力承攬本業務之合法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1.投標時,廠商資格條件尚包括: (1)「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西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需在有效期限內。 (2)若為「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應領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核發藥品許可證(需在有效期限內),且已通過PIC/S GMP評鑑之醫用氣體製造廠證明。 (3)若為「西藥販賣業許可執照」之廠商須附製造廠供應授權書,以茲證明產品來源之合法性,且製造廠應領有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核發醫用氣體之藥品許可證(需在有效期限內)並通過PIC/S GMP評鑑之醫用氣體製造廠證明。 (4)具中華民國工業氣體協會或中華民國壓力容器協會委託檢驗證書「委託檢驗項目:高壓氣體容器檢驗」,如投標廠商另委託其他廠商辦理驗瓶事宜需出具委託或授權書。 2.本案業經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 (3)郵遞方式領標(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檢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寄至30049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註明欲領取之標案案號與名稱。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招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時,廠商資格條件尚包括: (1)「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西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需在有效期限內。 (2)若為「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應領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核發藥品許可證(需在有效期限內),且已通過PIC/S GMP評鑑之醫用氣體製造廠證明。 (3)若為「西藥販賣業許可執照」之廠商須附製造廠供應授權書,以茲證明產品來源之合法性,且製造廠應領有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核發醫用氣體之藥品許可證(需在有效期限內)並通過PIC/S GMP評鑑之醫用氣體製造廠證明。 (4)具中華民國工業氣體協會或中華民國壓力容器協會委託檢驗證書「委託檢驗項目:高壓氣體容器檢驗」,如投標廠商另委託其他廠商辦理驗瓶事宜需出具委託或授權書。 2.本案業經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 (3)郵遞方式領標(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檢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寄至30049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註明欲領取之標案案號與名稱。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招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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