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2550945
公佈日期 : 2014/01/02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採購案號 : pz103-1
採購名稱 : 「嘉義縣地政e網通資訊系統設備維護」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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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2202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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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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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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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z103-1
採購名稱:「嘉義縣地政e網通資訊系統設備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典蓉
連絡人電話:(05)3792074分機415
傳真號碼:(05)37068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3/12/25
截止收件日期:2013/12/30
開標日期:2013/12/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36,687 元
Email:pzlacy15@mail.cygh.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
3.電腦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4.廠商曾開發、建置或維護內政部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之相關證明文件。
5.廠商之受雇人員需具有(OCM)Oracle 9i Datebase Administrator Certified Master、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IBM eServer Certified Systems Expert pSeries HACMP for AIX等之認證合格證書文件各1張以上(含),領有上開證照之人員應為投標廠商之受雇人員,應另檢附該等人員在職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卡、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學校、政府機關或機構出具之證明、經公證或認證為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切結證明等)。
6.廠商須維護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及同步異動機制繼續運作,投標時須提出具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建置、開發或維護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之證明文件,其維護人員需具地政整合系統維護之經驗,始可維護。
附加說明 : 1.本案由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統一招標,決標後由嘉義縣政府地政處及所屬四所地政機關依各單位預算表計算各單位契約金額後分別與廠商簽訂契約。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等標期得予縮短3天以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由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統一招標,決標後由嘉義縣政府地政處及所屬四所地政機關依各單位預算表計算各單位契約金額後分別與廠商簽訂契約。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等標期得予縮短3天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