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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2494604
公佈日期 : 2013/09/24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21A00000008B10
採購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暨所屬轄區建物委託耐震補強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1,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21A00000008B10
採購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暨所屬轄區建物委託耐震補強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舒瑜
連絡人電話:(02)86875367
傳真號碼:(02)268779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3/09/03
截止收件日期:2013/09/05
開標日期:2013/09/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00,000 元
Email:shuyu@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1.主辦課室及承辦員:規劃設計中心黃舒瑜[電話]02-86875367[傳真]02-26877995[電子信箱]shuyu@thb.gov.tw 2.發包中心: 電話02-86875164。 3.購領招標文件:  (1)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費 (1)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及施工說明書(一般條款)可自行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請 一?下載「施工說明書修訂對照表」) (2)電子領標費(不含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台幣150元 5.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檢舉傳真電話:(02)2331-0284,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6.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ms1.gsn.gov.tw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案非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但機關於招標文件載明須實施技師簽證。 第一次變更事項: 招標文件 1.招標須知第六十四條(一)基本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a.建築師開業證書。b.建築師證書。c.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2)技師或聯合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證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b.技師公會會員證(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證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招標須知第七十七條全份招標文件包括:(7) t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附件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 第4點:(1)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證書。 (2)技師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出具之技師執照所載科別是否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是否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應由投標廠商出具該公司執業技師之執業影本,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須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第9點: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之會員證或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備註:3.審查項目4至6項請提送影本。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技師)聯合事務所得以建築師(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影本替代。 6.審查建築師(技師)執業執照時,應注意其有效期限是否逾期;如已逾期,該建築師(技師)不得繼續執行建築師(技師)業務。 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2年9月3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2年9月4日9時40分 第二次變更事項: 1.補充招標文件 2.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2年9月5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2年9月6日9時4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主辦課室及承辦員:規劃設計中心黃舒瑜[電話]02-86875367[傳真]02-26877995[電子信箱]shuyu@thb.gov.tw 2.發包中心: 電話02-86875164。 3.購領招標文件:  (1)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費 (1)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及施工說明書(一般條款)可自行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請 一?下載「施工說明書修訂對照表」) (2)電子領標費(不含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台幣150元 5.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檢舉傳真電話:(02)2331-0284,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6.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ms1.gsn.gov.tw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案非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但機關於招標文件載明須實施技師簽證。 第一次變更事項: 招標文件 1.招標須知第六十四條(一)基本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a.建築師開業證書。b.建築師證書。c.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2)技師或聯合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證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b.技師公會會員證(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證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招標須知第七十七條全份招標文件包括:(7) t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附件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 第4點:(1)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證書。 (2)技師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出具之技師執照所載科別是否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是否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應由投標廠商出具該公司執業技師之執業影本,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須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第9點: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之會員證或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備註:3.審查項目4至6項請提送影本。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技師)聯合事務所得以建築師(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影本替代。 6.審查建築師(技師)執業執照時,應注意其有效期限是否逾期;如已逾期,該建築師(技師)不得繼續執行建築師(技師)業務。 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2年9月3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2年9月4日9時40分 第二次變更事項: 1.補充招標文件 2.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2年9月5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2年9月6日9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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