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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2381114
公佈日期 : 2012/12/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01014
採購名稱 : 102年度校園保全服務暨駐校警衛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4,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1014
採購名稱:102年度校園保全服務暨駐校警衛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9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振吉
連絡人電話:(02)27077119分機140
傳真號碼:(02)27081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2/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12/12/24
開標日期:2012/1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2,000 元
Email:未提供
廠商資格 :
政府登記合格且具有公司設立相關文件證明,納稅證明等證件之保全相關行業,責任保險單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具有公司設立文件、納稅證明等證件之保全相關行業、責任保險單新台幣1000萬元。 (二)保全服務經費:每月最多不得超過新台幣柒萬柒仟陸佰陸拾陸元整,含人力保全、駐校警衛保全及機械保全。 (三)預算金額:全年不得超過新台幣玖拾?萬貳仟元整。 (四)保全服務時間: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 (五)資格審查: 1.投標廠商應在標函內檢附與招標標的有關之證件影本,開標時當場審查, 通過審查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2.依「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應審證件,依序排列。 (六)得標廠商應於開標後五日內,攜帶以上證件正本至總務處核對訂約,如影本與正本 不符,查核變造或偽造使用者,除移送法辦並沒收其押標金,取消其得標權〈本校得另與次標者議價〉。 (七)影本證件及印模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無效。 (八)截標時間:依招標公告。 (九)廠商資格審查:依招標公告時間,在本校視聽教室,通過審查合格之廠商當場宣布並簽收合格通知單,始得參加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十)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1.時間及地點:依招標公告,在本校視聽教室。 2.企劃書評選說明:需依評分表評分項目提供相關資料裝訂成冊,一式七份,廠商代表現場簡報8分鐘,答詢8分鐘為限【電腦自備】。說明順序依投標時間編號,廠商不得有異議。 3.評選項目及標準:合計100%,70分為合格分數,總評分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詳甄選企劃書評選評分表樣張)。 (1)公司規模與營運狀況10% (2)系統保全設施規劃與所使用器材15% (3)系統保全設施之服務與後續維修15% (4)狀況發生之處置與理賠20% (5)駐衛警人員訓練與素質5% (6)駐衛警服務內容15% (7)保全費用20% 4.企劃書製作:一式七份(投標廠商應先到校勘察校舍環境,使設計規劃能符合本校之需求)。 (1)格式:除保全系統規劃設計圖可以A3紙張製作外,一律採用A4紙張;直式橫打,左側裝訂。 (2)內容(可參照甄選評分標準): 封面製作。 公司簡介。 服務理念。 服務內容: A、系統保全:以文字說明保全系統之特色並附設計圖,可配合原有(或新裝)保全系統。夜間(22:30至06:30)機動巡邏至少三次以上, 每次間隔至少約二小時。 B、駐衛警 *平日夜間駐衛警時間:18:00~22:00 *例假日駐衛警時間:12:00~22:00(需配合學校特殊需求而彈性調整)。 *其他可提供之保全服務。 *本校權益保障措施。 C、駐校警衛保全 *平日駐校警衛保全服務時間:07:00~15:00或10:30~18:30 *若遇本校既有編制警衛請假則應配合加班3小時。(即上班時間由07:00~18:00) *需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導護工作。 服務費計費標準: A、系統保全月費。 B、駐衛警鐘點服務費。 C、駐校警衛保全月費 5.企畫書說明為參與投標之必要程序,說明時廠商所提出之各項服務為合約之一部分。 6.方式:以序位積分最低者為優勝,本案以序位法遴選第一名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如議價不成,再與次優者議價,議價再不成,則與再次優者議價,依此類推。決標後,廠商代表現場簽收是否為得標廠商之書面通知單。 7.服務內容: (1)保全服務範圍:本校校區全部(附本校校舍配置圖)。 (2)保全服務目的:維護校園安全(防火、防竊、防盜、防假日及晚上滋事)。 (3)保全服務需求:系統保全、人員巡邏、夜間及例假日駐衛警(含年節、春假及補假)。 (4)駐衛警需求:設駐校警衛保全1人,月薪不超過新台幣36000元整。 8.保全系統裝設及測試完成期限: (1)得標廠商應在決標日起1週內完成系統裝設,並進行功能測試。運作正常後,自102年1月1日零時起,開始保全服務。 (2)保全系統尚未裝設完成或還不能發揮保全功能時,得標廠商應派員負責本校之保全,在此期間,學校倘因保全系統未完成而造成之任何損失,均由得標廠商負責賠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具有公司設立文件、納稅證明等證件之保全相關行業、責任保險單新台幣1000萬元。 (二)保全服務經費:每月最多不得超過新台幣柒萬柒仟陸佰陸拾陸元整,含人力保全、駐校警衛保全及機械保全。 (三)預算金額:全年不得超過新台幣玖拾?萬貳仟元整。 (四)保全服務時間: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 (五)資格審查: 1.投標廠商應在標函內檢附與招標標的有關之證件影本,開標時當場審查, 通過審查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2.依「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應審證件,依序排列。 (六)得標廠商應於開標後五日內,攜帶以上證件正本至總務處核對訂約,如影本與正本 不符,查核變造或偽造使用者,除移送法辦並沒收其押標金,取消其得標權〈本校得另與次標者議價〉。 (七)影本證件及印模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無效。 (八)截標時間:依招標公告。 (九)廠商資格審查:依招標公告時間,在本校視聽教室,通過審查合格之廠商當場宣布並簽收合格通知單,始得參加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十)企劃書評選說明會: 1.時間及地點:依招標公告,在本校視聽教室。 2.企劃書評選說明:需依評分表評分項目提供相關資料裝訂成冊,一式七份,廠商代表現場簡報8分鐘,答詢8分鐘為限【電腦自備】。說明順序依投標時間編號,廠商不得有異議。 3.評選項目及標準:合計100%,70分為合格分數,總評分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詳甄選企劃書評選評分表樣張)。 (1)公司規模與營運狀況10% (2)系統保全設施規劃與所使用器材15% (3)系統保全設施之服務與後續維修15% (4)狀況發生之處置與理賠20% (5)駐衛警人員訓練與素質5% (6)駐衛警服務內容15% (7)保全費用20% 4.企劃書製作:一式七份(投標廠商應先到校勘察校舍環境,使設計規劃能符合本校之需求)。 (1)格式:除保全系統規劃設計圖可以A3紙張製作外,一律採用A4紙張;直式橫打,左側裝訂。 (2)內容(可參照甄選評分標準): 封面製作。 公司簡介。 服務理念。 服務內容: A、系統保全:以文字說明保全系統之特色並附設計圖,可配合原有(或新裝)保全系統。夜間(22:30至06:30)機動巡邏至少三次以上, 每次間隔至少約二小時。 B、駐衛警 *平日夜間駐衛警時間:18:00~22:00 *例假日駐衛警時間:12:00~22:00(需配合學校特殊需求而彈性調整)。 *其他可提供之保全服務。 *本校權益保障措施。 C、駐校警衛保全 *平日駐校警衛保全服務時間:07:00~15:00或10:30~18:30 *若遇本校既有編制警衛請假則應配合加班3小時。(即上班時間由07:00~18:00) *需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導護工作。 服務費計費標準: A、系統保全月費。 B、駐衛警鐘點服務費。 C、駐校警衛保全月費 5.企畫書說明為參與投標之必要程序,說明時廠商所提出之各項服務為合約之一部分。 6.方式:以序位積分最低者為優勝,本案以序位法遴選第一名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如議價不成,再與次優者議價,議價再不成,則與再次優者議價,依此類推。決標後,廠商代表現場簽收是否為得標廠商之書面通知單。 7.服務內容: (1)保全服務範圍:本校校區全部(附本校校舍配置圖)。 (2)保全服務目的:維護校園安全(防火、防竊、防盜、防假日及晚上滋事)。 (3)保全服務需求:系統保全、人員巡邏、夜間及例假日駐衛警(含年節、春假及補假)。 (4)駐衛警需求:設駐校警衛保全1人,月薪不超過新台幣36000元整。 8.保全系統裝設及測試完成期限: (1)得標廠商應在決標日起1週內完成系統裝設,並進行功能測試。運作正常後,自102年1月1日零時起,開始保全服務。 (2)保全系統尚未裝設完成或還不能發揮保全功能時,得標廠商應派員負責本校之保全,在此期間,學校倘因保全系統未完成而造成之任何損失,均由得標廠商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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